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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堂共训,检律良性互动新篇章——河北合明律师事务所参加深州市检察院“重点刑检业务检律交流座谈会”
时间:2022-04-14   访问量:1232

4月11日,我所刑事业务团队主任潘惠展携团队部分成员,应邀到深州市人民检察院参加“重点刑检业务检律对接座谈会”,双方围绕如何在办案过程中更好的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进行了交流,重点探讨了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如何有效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如何运用等问题。最后,双方就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切磋,并分享了彼此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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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2018年10月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迄今已三年多,被告人认罪伏法成为常态。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将“少捕慎诉慎押”上升为我国的一项刑事司法政策,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注入新活力。座谈会上,我所刑事团队带头人潘惠展主任根据自己的办案经验,就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民营企业犯罪案件中的运用,以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在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案件中如何实现司法的挽救功能作了主题发言。我所刑事团队白加宁、潘惠展、徐遂龙、程军、周晓璞、段煜冬六位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吴颖、史新鹏、王晓宇分别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对认罪认罚制度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的理解进行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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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律师协会会长、我所名誉主任白加宁和深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铭东全程参加了座谈会,并在会后分别做了总结讲话。王铭东检察长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此次座谈会既是学习交流也是同堂培训的好机会,为实现双方理念互融共通、目标互识共进、工作互助共赢开创了良好局面。今后要继续加强检律沟通交流,长期开展联合学习交流培训,共同维护新时代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共建高素质高水平高效率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我所名誉主任白加宁强调,我国刑事法律制度规定了检察官和律师的不同分工和职责,控辩双方形式上是“对手”,实质上是法律共同体,检律双方加强沟通交流,以便提高业务水平。控辩双方应当根据自己职业的不同分工和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地位和作用,担负起应有的职责,更好的维护我国法律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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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与深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交流与合作,是继河北合明律师事务所与枣强县人民检察院签署《加强检律合作框架协议》后,与基层人民检察院再度深度合作。“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坦荡交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携手共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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