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以来,先后担任过衡水农行被骗100亿美元信用证诈骗案,北京某集团董事长张某某被控诈骗单位行贿挪用公款案一二审辩护人,该案2018年被最高法院改判无罪,并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全国。铁道部经济犯罪系列案、财政部系统李某某受贿受案、华北民航局系列案等中纪委督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人。近年来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聘为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担任衡水市委依法决策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副主任、衡水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副团长,衡水市监察委员会特邀监察员,还担任枣强县、饶阳县、故城县、景县等多地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市公安局等政府机关法律顾问,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而且在企业改制、僵尸企业处置过程中以高站位、保民生为原则,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高度统一。同时,还担任衡百集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长年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了高度评价。
参政议政方面:2003年-2021年连续当选衡水市第三--六届人大代表(其中第五、六届当选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届河北省政协委员。参政议政间,共提交30余份代表建议、提案,就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城市建设、民生等市民关心的问题提出中肯、客观的有建设性的意见。
自2005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河北省优秀律师;2018年被评为一级律师职称;2021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